隨著佛山禪城各校園逐步復課、部分場所相繼恢復對外開放,主城區(qū)的人員流動逐漸恢復,路面的電動自行車也相應增多。但隨之而來的騎行者不按車道行駛、闖紅燈、不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又時有發(fā)生,加上佛山近期“降溫+降雨”的天氣,增加了交通安全事故發(fā)生的風險……
4月19日,為保障人員流動恢復后的交通安全,禪城公安針對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常態(tài)化專項整治,結合“五選一”自選處罰的方式,在著重教育提醒的同時,進一步深化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
上午8時許,佛山禪城公安交警大隊的警輔人員來到同濟東路、佛山大道、汾江中路等路段,重點對主干道及周邊的涉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開展教育整治。由于正值上班高峰期,路面上除了上班族外,還有不少騎電動自行車接送孩子上學的家長。其中部分騎著電動自行車的市民為圖方便,過馬路后直接騎車駛上了機動車道,與正常通行的汽車“爭道”,甚至還出現逆行、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民警發(fā)現后,立即對違法行為人進行截停勸阻,并結合“五選一”自選處罰開展教育整治。
幾分鐘后,一位騎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市民在同濟東路的執(zhí)勤點“落網”。原來,該市民為了趕時間上班,騎車直接駛上了機動車道,也沒有佩戴安全頭盔,對各種交通風險熟視無睹。隨后,民警依法對市民作出交通安全教育警告,同時根據他對“五選一”自選處罰的選擇,結合交通警示視頻中的案例開展普法宣傳,“駛上機動車道的確危險,以后一定注意安全,不再貪快。”
“我這樣騎車有問題嗎?”十幾分鐘后,一輛電動自行車從嶺南大道駛入同濟東路時被攔下,車主對此感到不解。民警介紹,車主在電動自行車上安裝了遮陽傘和擋風幕,不僅影響了駕駛時的靈活性,而且也極易產生駕駛視野盲區(qū),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民警隨后對她進行了安全教育,勒令其對加裝在車輛上,影響安全的設備進行拆除,以免發(fā)生意外。
據介紹,隨著佛山疫情社會面的動態(tài)清零,市民騎電動自行車出行的情況逐漸增多,各種交通違法問題也逐漸突出,禪城公安緊盯電動自行車上路安全,依托遍布全區(qū)的多個電動自行車執(zhí)勤服務點,堅持“教育+整治”、教育為主的理念,持續(xù)抓實對涉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的常態(tài)化治理,力求全面遏制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記者劉藝明 通訊員李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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