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貝殼財經(jīng)
記者 彭碩
編輯 岳彩周
曾經(jīng)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引發(fā)全國關注,被法學界呼吁槍下留人的“億萬富姐”吳英近日因離婚官司再度引發(fā)關注。
近日,“億萬身家富姐”吳英獄中起訴丈夫要求離婚一事上了熱搜。10月29日,貝殼財經(jīng)記者采訪到吳英的代理人、上海市匯業(yè)(昆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呂海波。他證實了吳英起訴丈夫周某某離婚一事為真。其提供給記者的一份吳英本人起草訴狀顯示:吳英起訴丈夫周某某要求與其離婚、并要求平均承擔債務59794萬元,吳英還指控周某某犯下了重婚罪。
同日,吳英之父吳永正則告訴貝殼財經(jīng)記者,隨著吳英2007年被東陽警方帶走,這么多年下來,周某某與吳英夫妻感情已名存實亡。之所以二人至今沒有離婚,除吳英本人最早不同意,更多的是與財產(chǎn)處置爭議有關。
呂海波同時兼任著吳英“集資詐騙”一案(申訴)的代理人,他提供給記者的一份2015年呈遞給最高人民法院的《吳英集資詐騙案(補充)申訴狀》文件顯示:在名下資產(chǎn)被公安機關、司法機關查扣多年后,截至2015年,吳英旗下總資產(chǎn)約為9.73億元,總負債約為5.91億元,凈資產(chǎn)近3.82億元,不存在不能歸還的情況。呂海波表示,吳英在獄中仍在積極上訴,希望案件能夠得到再一次重審。
對于上述說法,貝殼財經(jīng)致電吳英丈夫周某某,并向其發(fā)送短信。截至發(fā)稿,電話始終未撥通。
01
馬拉松式離婚
吳英丈夫周某某先起訴離婚,
吳英控訴對方“重婚”
1980年出生的吳英,曾是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本色公司”)實控人。2006年,年僅25歲的她曾登上胡潤女富豪榜第6位,這也是她“80后億萬富姐”稱號的由來。
然而僅僅不到一年,2007年2月7日,這位億萬女富豪突然在機場被警方控制,三天后,東陽市人民政府公告,吳英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本色控股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由東陽市公安局立案偵查。
此案引發(fā)巨大爭議。最終2012年,吳英被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死緩;2014年浙江高院將其刑罰減為無期徒刑。最新判決結果顯示,2018年3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又將吳英刑罰減為有期徒刑25年。
吳英案爆發(fā),也為吳英與丈夫周某某如今的離婚官司埋下了伏筆。
吳英父親吳永正表示,2012年11月,周某某來到監(jiān)獄找到吳英,首次提起了離婚的事。這是周某某第一次提出離婚。家人此前曾告訴吳英,2011年,周某某已與別的女人以夫妻名義同居,2012年11月,二人生下一個兒子剛好滿月。在與周某某見面后,吳英提及此事,周某某并未否認。
這是周某某第一次提出離婚。吳英之父吳永正告訴貝殼財經(jīng)記者,當時,吳英提出了一個離婚條件:要求丈夫周某某拿出100萬塊錢就同意離婚。吳永正當時因為此事還勸過吳英“得饒人處且饒人”,“周某某拿不出這么多錢來,別把人家一輩子也耽誤了。”
第二次離婚糾紛則發(fā)生在今年。今年7月,周某某又一次提出離婚,這次周某某采取方式是起訴離婚,吳英在獄中收到法院訴訟狀,這次沒有見到周某某。
這次的離婚糾紛最終以周某某9月份主動撤訴告一段落。對此,周某某曾向媒體解釋稱,由于吳英不同意開庭等原因,無奈再次撤訴。
但根據(jù)吳永正說法,周某某撤訴的原因并沒有他本人說的這么簡單?!拔遗畠航拥皆V狀以后,自己寫了辯狀,還要求反訴周某某?!?/P>
記者看到的吳英起訴(周某某)狀中同樣顯示,吳英應訴同時,也在搜集資料反訴周某某。最終在周某某9月份撤訴以后,吳英于當月起訴周某某要求離婚,并發(fā)起刑事自訴,且控告周某某犯有重婚罪,并要求與之分割承擔二人債務59794萬元。
對于上述說法,貝殼財經(jīng)致電吳英丈夫周某某,并向其發(fā)送短信。截至發(fā)稿,電話始終未撥通。
02
當年被凍結房產(chǎn)已升值
吳英名下資產(chǎn)、負債幾何?
記者注意到,吳英的訴訟離婚之路并不好走。
首先橫亙在吳英離婚案面前的,是300萬元訴訟費用,吳英獄中多年,資產(chǎn)多數(shù)已被凍結或查封,吳英本人拿不出這筆錢來。
根據(jù)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下發(fā)的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書,吳英、周某某的離婚糾紛一案,現(xiàn)已立案,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guī)定,吳英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2989000元(298.9萬元)。同時法院限期收到通知書后七天內交納,否則按撤訴處理。
呂海波提到,吳英及其父吳永正拿不出這筆錢來,吳英曾向法院申請免交這部分訴訟費用。根據(jù)呂海波提供的浙江省東陽人民法院下發(fā)的《不準予免交訴訟費用通知書》,吳英的申請未被準予。
另外,由于本色集團的賬冊、原始憑證、會計發(fā)票等資料長期扣押在東陽市公安局,因此吳英認定的共同債務也僅是吳英自己估算出的數(shù)字,并沒有相關的文件資料作為佐證。也就意味著可能存在一定出入,相關核查工作也存在一定困難。
吳英在起訴狀中提到,吳英創(chuàng)下的本色集團后來成了吳英旗下的主體資產(chǎn)。經(jīng)營本色集團期間,吳英擔任董事長兼法人代表,周某某擔任副董事長,二人一同經(jīng)營本色集團。吳英經(jīng)過核算,二人在婚姻存續(xù)期間為共同經(jīng)營本色公司所欠債務共計59794萬元。吳英認為,這些債務屬于共同債務,要求法院對其一人一半判決離婚同時進行分割。
但呂海波提到,這部分債務只是來自吳英的估算,其真實數(shù)值還需要比對具體材料后才能知道。因此,吳英同時申請調取被扣押的本色公司賬冊、原始憑證、發(fā)票等會計資料。
據(jù)悉,在吳英的刑事判決生效后,她和本色公司名下的財產(chǎn)就已進入處置環(huán)節(jié),但至2021年處置工作仍在進行。
浙江省高院2012年5月公開的答記者問材料曾披露,吳英被扣押查封的資產(chǎn)主要有房子、汽車、珠寶、租用的店面房及倉庫內的物資等。其中,房產(chǎn)包括在浙江東陽的房子89套(處)、在湖北荊門市購置的房子26套(處)以及在浙江諸暨的一處房產(chǎn)。另外,吳英還向杭州一珠寶商購進1.2億余元的珠寶,部分在案發(fā)后被公安機關追回扣押。
如今吳英旗下房子等資產(chǎn)已經(jīng)溢價。據(jù)阿里拍賣網(wǎng),2021年8月,本色公司名下24套房產(chǎn)及屋內物品二拍成功,成交價為4712.7萬,溢價率高達近60%。
另外貝殼財經(jīng)注意到,吳英獄中一直堅稱自己無罪,曾多次向最高檢、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刑事抗訴申請書》,要求撤銷此前的刑事判決書,改判自己無罪。其給出的一條重要理由是其名下總資產(chǎn)已經(jīng)能夠抵消總債務。
在其2015年遞交給最高檢的《刑事抗訴申請書》中,吳英稱:名下財產(chǎn)被嚴重低估,其名下總資產(chǎn)約為9.73億元,總負債約為5.91億元,凈資產(chǎn)3.82億元,即吳英的總資產(chǎn)已足夠償還總債務。
呂海波提供的資料顯示,2021年7月27日,最高檢就吳英申訴內容向吳英發(fā)去了回復函,回復函中寫道:其本人集資詐騙一案,不服原審判向本院提出申訴。本院第四檢察廳正在審查,待案件審結后,將向你寄送審查結果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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