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一個深夜,在回家路上,廣西的潘女士多次遭遇同行男子的強行摟抱。
男子姓王,當天喝了酒,當他再一次被潘女士推開后,跌倒在地,昏迷13天后搶救無效身亡。
事件經(jīng)過
2020年5月27日22時許,廣西象州,酒后的潘女士與王某一同沿著355國道走往羅秀鎮(zhèn)回家。
潘女士的代理律師告訴記者,當時是潘女士邀王某一同走的,兩個人是朋友,恰好家都在羅秀鎮(zhèn)上。
一路上,王某在醉酒情況下多次強行對潘女士實施摟抱、親吻,期間潘女士均予以反抗并用手推開了王某。
判決書顯示,當潘女士與王某行至羅秀鎮(zhèn)附近公路時,王某再次對潘女士強行摟抱,也再一次被潘女士用手推開。這一次,王某被推開后直接仰倒跌在了地上,昏迷不醒。
潘女士打電話喊人來到現(xiàn)場,王某被送到了羅秀鎮(zhèn)衛(wèi)生院治療,因傷情嚴重又轉(zhuǎn)院至象州縣人民醫(yī)院治療。
2020年6月9日,象州縣人民醫(yī)院出具《疾病證明書》,載明王某因“發(fā)現(xiàn)昏迷2小時”于2020年5月28日入院,診斷意見為顱腦損傷、腦疝、顱骨骨折等,王某住院醫(yī)療費5.4萬元,其中潘女士代支付1萬元。同日,在搶救13天后,王某搶救無效死亡。經(jīng)鑒定,王某符合跌倒頭枕部著地導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被索賠的猥褻受害者
2020年6月4日,在王某昏迷期間,他的兒子曾經(jīng)前往象州縣公安局羅秀派出所報案,稱其父王某于2020年5月27日晚上酒后在象州縣附近公路上跌倒昏迷不醒。同日,潘女士到派出所自首。
潘女士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立案調(diào)查,直到一年多時間過去,她才徹底證明清白:
2020年8月10日
象州縣公安局以潘女士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向象州縣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2020年9月16日
象州縣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書,認為潘女士在遭到王某多次猥褻侵犯的情況下,出于本能反抗將王某推開,導致其跌倒死亡的后果,但該后果是由于當時潘女士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潘女士的行為不是犯罪。
王某家屬不服,向來賓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記者注意到,上述不起訴決定之后被象州縣人民檢察院撤銷。
2021年6月17日
來賓市人民檢察院以象州縣人民檢察院已撤銷上述不起訴決定為由,決定終止辦理。
2021年7月30日
象州縣人民檢察院再次作出不起訴決定書,決定對潘女士作不起訴處理。
事后,王某的家屬又以潘女士拒不道歉和賠償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潘女士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87萬余元。
潘女士的代理律師向記者透露,王某家屬認為是潘女士主動邀約王某一起走,說明其對王某不反感。但“兩人只是普通朋友關(guān)系,都住在一個鎮(zhèn)上,事發(fā)當天是一起去其他朋友家吃了飯喝了酒?!?/p>
該律師透露,那段時間,潘女士背負著非常沉重的心理壓力,整晚整晚睡不著。她主動給了男方家屬1萬余元,對方嫌少,她表示可以給5萬元,但對方還是嫌少。
法院:正當防衛(wèi)
潘女士的行為是否構(gòu)成犯罪或存在過錯?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象州縣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決書給出了答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象州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本案中,王某違背潘女士的意愿,對潘女士實施摟抱、親吻的行為,構(gòu)成對潘女士的性騷擾。王某家屬表示,潘女士用電車搭王某、主動要求跟王某一起回家,可以看出潘女士對王某不反感,主張王某的行為不是對潘女士的騷擾,一審法院不予采信。
潘女士推開王某的行為是否構(gòu)成正當防衛(wèi)或防衛(wèi)過當?
一審法院認為:
本案中,王某違背潘女士的意愿,對潘女士實施摟抱、親吻等不法侵害,不法加害正在進行且具有現(xiàn)實緊迫性,潘女士出于本能推開王某以保護自己的身體權(quán)不受侵害,符合正當防衛(wèi)的條件,其行為構(gòu)成民法上的正當防衛(wèi)。
潘女士出于保護自己身體的本能推開王某,沒有傷害王某的故意,該行為未超過必要的限度,且王某跌倒后及時求助他人進行救助,與其管理和控制能力相適應,故潘女士的行為沒有構(gòu)成防衛(wèi)過當。
王某從被送到衛(wèi)生院進行救治至送到象州縣人民醫(yī)院進行救治,王某家屬提供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潘女士隱瞞其推倒王某的事實導致王某沒有得到及時的對癥治療,從而導致王某的死亡,故潘女士在事故發(fā)生后幾天才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與王某的死亡不具有因果關(guān)系。
綜上,王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其在醉酒情況下強行對潘女士實施騷擾行為,結(jié)合行為時的具體情況,潘女士出于本能推開王某符合人之常情。
但王某跌倒導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的后果超出正常人的認知范圍,苛求潘女士對該難以預見的后果承擔高度注意義務,有悖常理,亦無法律規(guī)定,本案證據(jù)證明潘女士的行為未超出必要限度,屬于正當防衛(wèi),依法不應承擔民事責任。一審駁回了王某家屬的訴訟請求。
記者從潘女士代理律師處獲悉,該案一審判決之后,當事雙方均接受了判決結(jié)果,王某的家屬也沒有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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