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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網(wǎng)訊,據(jù)海關總署消息,海關總署、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公告,增加海南離島免稅購物“擔保即提”和“即購即提”提貨方式。離島旅客憑有效身份證件或旅行證件和離島信息在海南離島免稅商店(不含網(wǎng)上銷售窗口)購買免稅品時,除在機場、火車站、碼頭指定區(qū)域提貨以及可選擇郵寄送達或島內居民返島提取方式外,可對單價超過5萬元(含)的免稅品選擇“擔保即提”提貨方式,可對單價不超過2萬元(不含)且在本公告附件清單內的免稅品選擇“即購即提”提貨方式。使用“擔保即提”“即購即提”方式購買的離島免稅品屬于消費者個人使用的最終商品,應一次性攜帶離島,不得再次銷售。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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