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廣西梧州蒙山縣一女子因瑣事與父親發(fā)生爭吵后,將農藥倒入父親正服用的止咳糖漿內,其父次日服用時發(fā)現味道異常,將口中的止咳糖漿吐出并報警。該女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公訴。
近日,中國檢察網公布的上述案件起訴書顯示,今年2月7日晚,被告人莫某因生活瑣事與父親莫某某發(fā)生爭吵,便到其家中老房子內拿了一瓶農藥,將農藥倒入父親近期服用的止咳糖漿內。
次日,其父莫某某在服用止咳糖漿時發(fā)現味道異常,將含在口中的止咳糖漿吐出并報警。經鑒定,莫某某所服的止咳糖漿內檢測出甲氰菊酯成份。此外,莫某經診斷精神疾病依據不足,對該案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2月17日,被害人莫某某向莫某出具了諒解書。
起訴書顯示,莫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2月9日被蒙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2日經蒙山縣檢察院批準逮捕,同日被蒙山縣公安局執(zhí)行逮捕。
該案由蒙山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莫某涉嫌故意殺人罪,于2023年4月19日向蒙山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蒙山縣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莫某故意殺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guī)定,提起公訴。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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