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之名真正兇手是誰?
電視劇《因法之名》中,最后的兇手是鄭天,鄭天殺害葛晴并嫁禍給許子蒙,而鄭天的妻子袁立芳墜樓死亡實際上也是鄭天逼迫的。在結局中,鄒桐終于找到了兇手,為許志逸、許子蒙洗清了罪名。
原來,當初袁立芳喜歡上了許志逸,但許志逸已經結婚生子了,讓人想不到的是,許志逸妻子突然被殺,而許志逸因為有婚外情,所以就被認定為是兇手。
其實,這都是鄭天的陰謀,鄭天喜歡袁立芳,和袁立芳搞婚外情的就是許志逸。袁立芳知道不倫戀是不被允許的,為了讓自己死心,袁立芳就利用了鄭天,而鄭天是真心喜歡袁立芳的。
袁立芳為了自己的清白,她在許志逸被懷疑時沒有作證,就這樣,許志逸被判刑了。而鄭天知道事情的真相,于是就用這件事情威脅袁立芳和自己結婚,婚后兩個人并不幸福,后來袁立芳因為種種原因就自殺了。
鄭天殺害葛晴是為了陷害許子蒙,因為許子蒙是許志逸的兒子,因為許志逸的關系,鄭天把自己不幸的婚姻都歸結于許志逸,所以也不想讓許志逸兒子好過。
許子蒙為什么娶葛晴?
首先第一種也是可能性最小的一點,許子蒙真的愛上了葛晴,被葛晴所感動愿意與她一起攜手,可是許子蒙封閉了近二十年的內心真的這么容易便打開嗎?
第二種如葛大杰所猜測的那樣許子蒙所作的一切都是在報復,不論是鄒桐還是葛晴都只是他所利用的工具,如果真的是這種情況那么許子蒙就真的太可怕了,并且根據許子蒙的成長環(huán)境來說,這種情況并不是沒有可能的。
第三種也是可能性最大的一種,便是鄒桐曾經勸他和葛晴在一起,鄒桐的舉動可能激怒了許子蒙,許子蒙在賭氣,他和葛晴結婚就是為了向鄒桐證明他過得很幸福,讓鄒桐為當年的選擇感到后悔。其實不論是何種情況對于葛晴來說都是不公平的,甚至是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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