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結婚登記需要什么證件
再婚結婚登記需要以下證件: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戶口簿;
3.婚姻狀況證明;
4.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離婚證書(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
二、再婚結婚登記需要的手續(xù)是什么
再婚結婚登記需要的手續(xù)如下:
1.申請:需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xù)。
3.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三、辦理結婚登記一定要婚檢嗎
辦理結婚登記不要婚檢,當事人可以根據(jù)自己的意愿,決定是否做婚前檢查。
根據(jù)《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的規(guī)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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