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承包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1、和解或調解
發(fā)生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爭議時,當事人可以自行協(xié)商和解,或者通過第三者進行調解。
2、仲裁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當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功,可以根據(jù)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將合同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3、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二、工程承包合同糾紛勞動局是否管轄?
1、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甲方按照約定支付工程款。 起訴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起訴的同時最好申請財產(chǎn)保全,查封甲方賬戶和其他財產(chǎn)。 起訴時間一般需要三到六個月,但是起訴是乙方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唯一有效的法律途徑。
2、不是,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糾紛是專屬管轄。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chǎn)糾紛確定管轄。
3、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甲方按照約定支付工程款。 起訴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起訴的同時最好申請財產(chǎn)保全,查封甲方賬戶和其他財產(chǎn)。 起訴時間一般需要三到六個月,但是起訴是乙方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唯一有效的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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